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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印发《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区划定方案(2024年4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1. 《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号)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的安全文明管理,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打赢蓝天保卫战,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 《方案》的制订依据是什么?
答:《方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区划定工作。
3. 《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主要目标为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打造低碳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态宜居城市,维护城市环境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 《方案》的重点管控区域及重点管控时段是什么?
答:方案的重点管控区域为:沙文园及金阳园的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居民区内、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储存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重点管控时段为:全时段。
5.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禁止区划定: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储存单位、高新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居民区内、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100m范围内。
(2)管控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新区露天烧烤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3)保障措施:区属各责任部门是推进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区禁止烧烤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对重点管控区,落实管控措施,动员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文件原文:筑高新办函〔2024〕12号 贵阳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禁止区划定方案》等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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