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文 号: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10:19 |
文件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区生态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各园区办、高科集团及区属各企业:
按照《贵州省发改委 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高新区2021年能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企业依法成立,工商、税务关系均注册登记在贵阳高新区,注册成立满一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计算,近三年内征信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获得我局其他产业项目支持,无执行到期未验收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1-2022年的新建、续建、改建项目,且建设地点必须为高新区范围内;
3.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贵阳高新区能源节约利用要求,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建设环境和能力,包括办公场所、仪器设备、水电设施及研发管理团队等;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或发展前景良好;
5.企业匹配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已落实资金来源;
6.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重点支持方向
1.节能监测系统的研发及应用。通过对用能单位或产品工序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提出节能潜力和措施,为改进能源管理和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2.节能相关课题研究,节能技术研发;
3.节能产品认证。产品2020年或2021年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布的认证证书;
4.项目改造。①综合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生产工艺节能改造、节能产品使用、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等节能减碳改造项目;②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照明改造;③高耗水行业节水工艺技术改造、循环水利用、废污水处理回用等;④其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循环化改造;
5.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项目。采用循环经济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的原材料精深加工、绿色轻工、绿色化改造等产业示范项目;
6.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等装备制造项目。
三、申报资料及时间
(一)申报资料
1.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请将附件1项目汇总表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能评审批、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文件名称和文号按要求填写,特别是明确项目实施后形成的包括节能量、节电量、节水量、废物循环利用量等具体绩效目标;节能课题研究、节能技术研发及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项目,不需提供附件1,只提供申报文本和相关认证证明即可;
2.项目资金申请单行材料(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及电子版(详见附件4资金申请单性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5日前反馈附件1-3至联系人邮箱,经初审合格后再报送材料单行本(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
四、其他事项
区属有关部门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绿色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研发等相关企业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按要求报送我局。
(联系人:郭静蓉, 84701152,646162877@qq.com;)
附件:
1.2021年资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单位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资金申请单性材料(模板)
附件下载:关于申报高新区2021年能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包)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2021年9月1日
返回列表 时间: 2021-09-01 10:19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495036 |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10:1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管委会 |
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区生态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局、各园区办、高科集团及区属各企业:
按照《贵州省发改委 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高新区2021年能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企业依法成立,工商、税务关系均注册登记在贵阳高新区,注册成立满一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申报之日起计算,近三年内征信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未获得我局其他产业项目支持,无执行到期未验收项目;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1-2022年的新建、续建、改建项目,且建设地点必须为高新区范围内;
3.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贵阳高新区能源节约利用要求,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
4.企业应具备实施项目的建设环境和能力,包括办公场所、仪器设备、水电设施及研发管理团队等;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或发展前景良好;
5.企业匹配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已落实资金来源;
6.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重点支持方向
1.节能监测系统的研发及应用。通过对用能单位或产品工序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提出节能潜力和措施,为改进能源管理和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科学依据;
2.节能相关课题研究,节能技术研发;
3.节能产品认证。产品2020年或2021年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布的认证证书;
4.项目改造。①综合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生产工艺节能改造、节能产品使用、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等节能减碳改造项目;②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照明改造;③高耗水行业节水工艺技术改造、循环水利用、废污水处理回用等;④其他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循环化改造;
5.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项目。采用循环经济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的原材料精深加工、绿色轻工、绿色化改造等产业示范项目;
6.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等装备制造项目。
三、申报资料及时间
(一)申报资料
1.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请将附件1项目汇总表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能评审批、环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文件名称和文号按要求填写,特别是明确项目实施后形成的包括节能量、节电量、节水量、废物循环利用量等具体绩效目标;节能课题研究、节能技术研发及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项目,不需提供附件1,只提供申报文本和相关认证证明即可;
2.项目资金申请单行材料(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及电子版(详见附件4资金申请单性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5日前反馈附件1-3至联系人邮箱,经初审合格后再报送材料单行本(电子版和2份纸质版)。
四、其他事项
区属有关部门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绿色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研发等相关企业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按要求报送我局。
(联系人:郭静蓉, 84701152,646162877@qq.com;)
附件:
1.2021年资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2.单位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资金申请单性材料(模板)
附件下载:关于申报高新区2021年能源节约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附件包)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