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交流
政务大厅
留言信箱
筑高新行审撤登字〔2026〕1号
贵州利达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利害关系人徐晶晶向我局反映你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将其注册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请求撤销相关登记。经调查核实,贵州利达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2016年至2025年因未年报连续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2020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5日连续4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通过登记电话及登记住所均无法联系该公司相关人员,本局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向社会公示45日,公示期内无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取得的注册登记。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14日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